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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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已接受过本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资助。
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推荐资助名额30名,我校可推荐1—2名,到国内知名高校研修1年,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
各单位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名单以推荐报告形式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与推荐人人选一览表(见附件7)和个人推荐表一并于2009年4月8日上午10:00前报送人事处(长清校区:办公楼3011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renshichu215@126.com。学校研究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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