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山东艺术学院“山艺要闻”网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6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网络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明晰工作程序、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及时、安全、高效地发布学校新闻信息和最新动态,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山东艺术学院“山艺要闻”网新闻的编审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山东艺术学院“山艺要闻”网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网网络新闻发布的具体实施。

(二)新闻稿件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新闻事件组织主办单位负责组稿并报送稿件。

(三)新闻稿件要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对报送稿件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虚假失实报道。

(四)新闻发布要突出时效性,特别重要的新闻随时报道,重大活动新闻6小时以内报道,重要活动新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新闻事件发生3天后报送的稿件原则上不予编审发布。

二、稿件要求

(一)内容要求

“山艺要闻”栏目主要包括:学校重大的全校性活动;学校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管理服务、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广大师生思想、学习、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专家、学者、校友的学术科研工作成就;各部门、各单位、师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赛事活动,获得有社会影响力的荣誉或奖励;基层单位具有新闻价值的创新性活动,具有示范作用、对全校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工作等。

(二)格式要求

1.文字准确、严谨、简练,语言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事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准确无误。

2. 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的排序为准。

3. 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应到校级领导为止,由宣传部跟踪采访;职能部门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新闻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一般只提“××(部门)负责同志或负责人”即可(所谓部门一般只到学校二级部门),稿件由职能部门提供。

4. 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

5. 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 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一般应使用半角;标点符号,一般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7. “供稿”部分的单位,一般限于学校的二级单位,特殊情况可到不加该单位所属部门、科室名称;“采写”、“摄影”部分应具体到个人。

8. 正文体例、格式力求统一,如学校简称统一为“山艺”,时间格式如“6月1日”,地点格式如“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9. 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如××学院举行××活动;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10. 一般新闻稿字数限定在6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投稿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sdca.edu.cn)或院报邮箱(yuanbao@sdca.edu.cn),按照相关要求投稿。

11. 新闻稿件配发相关图片一般在2至3张,重要新闻稿最多不超过6张。图片请不要插入到word文档里,也不要裁剪,可以适当调整亮度,以附件形式发送原版为宜。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图片格式为jpg。

三、发布流程

(一)“山艺要闻”的发布,需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特殊、重大稿件需由宣传部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二)特别重要的新闻,由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统筹编发。新闻发布前,要与来稿单位或稿件涉及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学校某项工作已在“山艺要闻”中作整体报道,有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来稿,一般不重复报道或预报。

(四)科研成果获奖类稿件由科研处审核同意后刊发,艺术实践成果获奖类稿件由艺术实践中心审核同意后刊发,荣誉和社会兼职类稿件由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刊发。教学成果类稿件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刊发。其他职能部门牵头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获奖荣誉类稿件均由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刊发。

四、几点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通讯员撰写、报送新闻稿件,由负责人或总支书记审核后发送至宣传部,等待审核上传。严禁涉密信息、有潜在负面效应的信息上网,禁止促销类商业信息上网。

(三)党委宣传部每学期对发表在“山艺要闻”的稿件和照片进行统计、公布,所有新闻作者的作品数量计入相应所在单位,根据《山东艺术学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奖励条例》,对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