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建校以来有关艺术实践方面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艺术实践是艺术院校教学方面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应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现收集我院建校以来艺术实践方面获奖材料及重要的演展活动方面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收集的有关材料应能够反映学院的办学及艺术实践方面的成果,展示学院人才培养的成绩和社会影响力。
二、收集内容:参加院级以上(不包括院级)单位主办的艺术实践演展比赛及重要演展活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参加演展活动的相关照片、音(影)像资料及文字材料。
三、收集方式:
1、提供材料者要对资料作文字注释,时间、地点力求准确,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将收集的相关材料、展品等做好详细登记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并将收集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hwlbgs@sdca.edu.cn。
四、收集时间
2008年4月5日至15日下午5点。
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师生艺术实践获奖统计表艺术实践获奖统计表.xls
附件2:山东艺术学院师生重要艺术实践活动统计表艺术实践活动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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