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音乐教育学院专业设置及培养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作如下说明。
1.我院3名推免学生按相关专业的三学年专业成绩(包括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总排序。成绩相等者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依据前三学年专业成绩(包括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按照专业主课80%、专业基础课20%的比例计算,择优推荐。
3.学校分配音乐教育学院推免生名额为2人,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按1:1.3的比例拟推3人。学院依据专业设置,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声乐1人,键盘1人,音乐剧1人。
音乐教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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