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2〕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额
本次省教育厅立项总数750项,其中重点资助100项。
山东艺术学院推荐立项名额7项。
二、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人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申报和教学管理相关的立项)。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二)立项范围:
1、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教研立项项目(见附件1)中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2、未能取得学院教研立项的项目,申报人开展研究的内容符合高等教育综合研究、专业设置与建设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均可申请本次省级教改项目。
(三)结项时间: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者应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8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切忌以复制代替填写。
(二)请申报人务必于6月10日前将8份申报材料报送至文东校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maqijun0531@163.com。
(三)教务处将视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组织召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评审推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凤苓、马其君
联系电话:0531-86423257、86522026
教务处
2012年5月17日
附件“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到音乐教育学院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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